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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持续改善乡村人居环境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发布时间:2017/3/23 14:35:52    编辑:admin

  

       

  

    鄂尔多斯市持续改善乡村人居环境,努力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一是加强农村牧区危房改造。抓紧完成去年危房改造项目尾留工程,确保农牧民及早入住。新实施的危房改造项目重点向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牧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家庭倾斜。创新农村牧区危房改造方式,通过建设集体公租房、幸福院以及利用农牧民闲置住房和集体公房置换改造等方式,解决好贫困户基本住房安全问题。进一步规范危房改造程序,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加强传统民居保护,完善档案信息管理。   

  

      二是加快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治理。指导旗区因地制宜确定农村牧区垃圾收集、转运、处理机制,确保每个自然村都有垃圾收集点、每个行政村和较大自然村都有垃圾转运站,人口较多的苏木镇都有垃圾填埋场,力争实现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管制度。今年全市60%以上的行政村和较大的自然村垃圾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三是积极稳妥推进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重点开展人口密集地区、环境敏感地区、水源地保护区、城乡结合部村庄及特色村镇的污水治理工作。今年苏木乡镇所在地基本实现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每个旗区至少建成2个污水治理试点嘎查村。积极探索引入市场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特许经营等方式,大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污水治理。   

  

      四是推进各类村镇创建活动。抓住国家培育特色小镇的机遇,编制特色小镇创建标准和考核评价办法,选择一批产业特色鲜明、发展潜力较大的小城镇进行重点培育,优先推荐申报自治区、国家级特色小镇。坚持控制总量、注重实效、严格标准、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每个村镇产业发展、历史文化、生态环境和发展特色,制定精准创建方案,选准主改方向,分类开展人居环境示范村、传统村落、绿色村庄、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等创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