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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满世煤炭集团罐子沟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燃煤锅炉扩建项目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发布时间:2024/10/8 15:25:02    编辑:admi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现将内蒙古满世煤炭集团罐子沟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燃煤锅炉扩建项目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内蒙古满世煤炭集团罐子沟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燃煤锅炉扩建项目
(2)建设单位:内蒙古满世煤炭集团罐子沟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3)建设地点: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龙口镇罐子沟煤矿工业场地内
(4)项目性质:扩建
(5)建设内容:拆除现有锅炉房场地内全部建构筑物及设备(包括现有2台10t/h燃煤热水锅炉、1台4t/h燃煤蒸汽锅炉、1台10t/h燃煤蒸汽锅炉及配套烟气治理设施),新建2台40t/h燃煤蒸汽锅炉(1用1备),配套建设相关环保设施(除尘、脱硫、脱硝设施及烟囱)、储煤系统、除渣系统、除灰系统等。
(6)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
二、评价工作程序
工作程序:接受建设项目委托→签订项目环评合同→环评单位现场踏勘→建设方提供项目相关资料→环境现状质量调查→环境影响分析研究→编制环评报告书→报告书评估与审批。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的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2)公众调查主要方式
①对象为区域内的居民、企业等相关受影响的人群;
②通过在建设单位网站上实行网上公示,并对采集的反馈信息予以整理和分析;
③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公众意见表,公众意见表下载地址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3)公众意见反馈形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信函、面谈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电子邮件发送至935652897@qq.com邮箱,信函寄送及面谈地址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龙口镇罐子沟煤矿。
公示期:自公示日期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的全过程中(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四、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内蒙古满世煤炭集团罐子沟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联系人:林部
电话:18148378333
五、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内蒙古清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6647797333

             内蒙古满世煤炭集团罐子沟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