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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振兴煤业有限公司煤矿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4/2/23 16:49:12    编辑:admin

鄂尔多斯市振兴煤业有限公司煤矿改建项目位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铜川镇常青村。建设单位鄂尔多斯市振兴煤业有限公司现已委托内蒙古尚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评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部令 第4号)的规定,现将有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鄂尔多斯市振兴煤业有限公司煤矿改建项目
项目性质:煤炭采选,改建
建设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铜川镇常青村
主要建设内容:露天矿境界内可采原煤量380.41万吨,当露天矿生产能力为60万吨/年,储量备用系数取1.1时,则矿区剩余服务年限位5.76a。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见下方。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公示后,自行下载查阅,也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一系列联系方式,和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取得联系索取和查阅纸质版环境影响报告书。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链接处: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Mse9Ddy_nmJq7IQjMQuyBQ 提取码: x56b 
2、公众意见表链接处: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Yd5mpC5KaSYEQMW4Ah8a8g 提取码: nzr3 
单位名称:鄂尔多斯市振兴煤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杨总   
联系电话:18347701243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范围和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范围:主要为项目周边村庄的居民、单位职工或团体、组织和管理部门以及关心本项目建设的群众或团体。
2、征求的主要事项: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所采取的环保措施的建议和意见;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应该关注的问题的建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为:自本公告公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鄂尔多斯市振兴煤业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