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3/7 16:00:51 编辑:admi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现将《纳榆线(大龙高速出口至镇区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内容如下:
一、拟建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纳榆线(大龙高速出口至镇区段)改扩建工程
建设单位:准格尔旗交通运输局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对大龙高速出口至镇区段拆除现有道路路面进行新建,主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路线全长0.832km,设计路基宽度12.0/10.0/8.5/18m,路面宽度10/8.5/7.0/16.5m。
地理位置:本项目位于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龙口镇。拟建线路起点位于大龙高速出口匝道与纳榆线相交处,起点桩号K0+000,地理坐标为东经:111°11′29.34″,北纬:39°26′2.76″,终点位于龙口镇区西端纳榆线与西环路交叉处,顺接纳榆线镇区段,终点桩号K0+832,地理坐标为东经:111°11′56.78″,北纬:39°25′46.78″,路线大体呈西北—东南走向。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准格尔旗交通运输局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大路新区建业大厦
联系电话: 15661896789 联系人:刘浩文
三、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内蒙古福木源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巨华德临美镇商业项目BE座17层17012号
联系电话:15049188909 联系人:李女士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统一制定,可从生态环境部官网下载,网络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公示日期起至该项目征求意见稿编制期间,公众均可通过向公示上述地址发送信函,通过电话进行联系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建设运营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特此公告!
准格尔旗交通运输局
2024年3月7日